市区各初中学校:
目前,市区普通高中集中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尚有部分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落榜”,按照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五严要求”,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招收未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为满足该部分考生就读高一级学校的愿望,今年对市区部分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征求平行志愿。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征求平行志愿对象
因中考志愿填报不科学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中考成绩在510分及以上的徐州市区考生。
二、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学校及计划数
在市招办集中录取现场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各校计划及代码如下:
代码 |
学校 |
计划数 |
备注 |
0133 |
徐州九里中学(并轨)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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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
徐州九里中学(择校)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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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0 |
徐州昕昕中学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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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3 |
徐州大成中学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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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2 |
徐州启星中学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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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4 |
徐州辅仁中学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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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办法
1、共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2、填报平行志愿时,应将所报学校的代码、学校名称填写完整。
四、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
根据计划1:1投档,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招生计划中的择校生计划,其收费按原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六、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时间、地点
1、填报时间:2012年7月6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予补报。
2、填报地点:应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往届生和借读生在市招办。
3、考生7月7日到徐州市招办网(www.xzszb.net)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的考生7月7日下午到各报名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徐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